
去年在列理想伴侶清單時,曾寫下一個條件:「對方是一個喜歡旅行,而且有在旅行的人。」
這個條件沒什麼不好,只是我覺察到自己在寫這一點時,心裡有個預設和匱乏的感受是:「我覺得我沒辦法自己去,所以我需要有個人陪我一起」。
這樣的念頭是從哪裡來的呢?或許是好幾年前,一個人到馬來西亞旅行時,因為還不知道該怎麼跟自己相處,覺得特別孤單,進而產生了「還是有人陪比較好」的想法。
而這樣的覺察同時也讓我發現:我們所列的清單條件,要不是自己擁有且欣賞的特質,就是覺得自己欠缺,所以希望有人填補的部分。
但後來我在想:
為什麼呢?為什麽我要將力量交予外界、覺得自己必須要「等」人來陪我?為什麼我不能先給我自己?
於是決定,練習一個人旅行。
從那些感覺安全、自己也應該會喜歡的城市開始,學習善用自由工作的好處,買便宜機票、訂舒適青旅,規劃自己喜歡的行程。整個過程只問自己想不想,而不是先問他人可不可以。
如果有人問起、提出也想一起去,那很好呀!告知對方出發的時間和抵達地點,若真有意願,他們會自己想辦法;如果沒有,那也沒關係 🙂


幾次獨旅下來,感受到的是一種無需顧慮他人的輕盈。
比如去年在清邁,每天早晨的儀式是從挑一間喜歡的咖啡廳開始,坐靠窗位置,點一份早午餐和冰拿鐵,看路上人群三三兩兩,任思緒自由飄蕩。隨後在古城區散步,漫無目的地走過巷弄街坊,用雙腳丈量城市,感受沿途風景從陌生變得可親,也順道梳理內在各種混亂情緒。
而後拜訪首爾,喜歡飯後到清溪川伴著流動水光漫步,一邊帶著耳機放空,一邊感受李維菁所寫,關於老派約會的浪漫;或是傍晚乘纜車登上南山公園,在人群中靜候夕陽西沉,見證光影從溫柔遞進到璀璨的魔幻時刻;也穿梭於北村韓屋村與益善洞的高低錯落間,在精緻細膩的櫥窗造景中,體驗這座城市對於美學近乎執著的講究。


Solo doesn’t mean lonely; it means having the space to let the world in.
以前覺得,一個人旅行是孤獨的,但近幾次旅行讓我改變了想法——
正因少了結伴時的對話填補,獨處的留白讓人有更多心力餘裕,細細感受一座城市的脈絡紋理,過濾大眾定義的必去,在與自己相處的過程中,探索屬於自己的日常風景。
比如,我發現自己偏好乾淨的街道、有序的環境、經過打理的美學氛圍,比起一望無際的平坦遼闊,更傾心於錯落有致的城市肌理;比起高樓林立和過度擁擠的繁華商圈,更喜歡那些保有日常溫度、能感受到有機生命力的生活場域。此外,也因為一個人擁有極大的自由,能夠想走就走、想停就停,若在外身體累了,就回住處工作或休息。
還記得當時人在首爾,家人看我的動態忍不住問:「為什麼你的一天看起來很長,好像去了很多地方、做了很多事?」
我說:「其實也沒有,我還是跟平常一樣睡到自然醒。最大的差別或許是,不用花時間等待。」
不需要等別人逛街、等別人吃飯、等別人選衣服、等別人拍完照,所有注意力都交還給自己,專注在每個當下想做以及正在做的事情,然後在這樣的過程中,體驗一種:「哇!原來我自己一個人也可以!」的富足與底氣。

Turning thirty means moving from waiting for company to becoming the companion.
我想,三十歲後的成長,是學會不再將幸福的入場券交給別人,而是開始做自己最稱職、也最合拍的旅伴!
祝福我們,無論身邊有沒有人,都有能力帶自己去好多好多地方:)
